云南网讯(记者 关喜如意)日前,有“微友”传发博文称“新的骗钱手段在昆明出现了……”并晒出一张带有二维码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交警部门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难道也能造假?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8月16日从昆明交警部门获悉,“违法停车告知单”属告知类法律文书,不具有处罚决定书功能,不会出现通过扫码、转帐等形式要求被告知人支付费用或者缴纳罚款。
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这张告知单印有“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交警大队”的章印,有手写的罚款金额,最为醒目的是上面印的二维码。
发现警情后,昆明市公安交警支队迅速组成专案组会同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以及网安支队对案件展开调查。随后发现这张告知单与正规昆明交警开具的告知单有7不同:
1. 名称不同。昆明交警对违停车辆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全称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大队违法停车告知单》或《昆明市公安局XX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停车告知单》;假的则为《违法停车告知单》
2. 编号不同。真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均为5301开头,假的大多为4391开头。
3. 违法认定不同。真的标注有4种不同违法行为选项;假的只有1种违法行为。
4. 违法告知内容不同。真的在告知内容上均注明有违法行为处理的时限、地点及其受理交警大队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假的往往注有“……扫一扫,交罚款,缴款交易提示成功,违法行为记录将以24小时内完成核销”字样。
5. 处罚金额不同。真的无处罚金额;假的有处罚金额。
6. 印章不同。真的加盖有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大队的印章;假的印有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交警大队印章。
7. 有无二维码。真的无二维码;假的有二维码。
据悉,此类案件在昆明并非首例。2016年12月25日,杨某某用其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打印“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违法停车告知单”,加盖其在网上购买的“昆明市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公章后,流窜至昆明市前卫镇民胜村盘龙江边,对沿线道路上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实施粘贴。11天后,杨某某被抓获,因其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昆明交警郑重声明:昆明交警执行职务,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提醒广大的交通参考者提高警惕,如若收到伪造《违法停车告知单》,请立即报警(报警电话:0871-63163221或0871-67120346),并利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