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大力实施脱贫振兴工程
今年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实编制计划、资金保障、项目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大力推进脱贫振兴工程。
做好科学谋划,做到精准发力。为全面改善全州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人居环境条件,加快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最迫切的困难,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编制出台的《云南藏区迪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及配套出台的《云南省农业科技进藏区三年行动计划》《云南省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进藏区三年行动计划》《沪滇帮扶云南省迪庆州“十三五”对口支援规划》《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实施村组道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农田水利、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党群活动场所等项目,有效推动全州脱贫攻坚工作。
做实资金保障,强化项目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始终把扶贫资金保障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采取向上争取、与对口帮扶州市(部门)联系对接等方式,落实脱贫攻坚资金,2018年全州贫困村提升工程财政资金累计投入243170万元。同时,各县(市、区)、州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如期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廉政职责,做到精准使用、有效使用、廉洁使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回补报账、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管理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督。
强化监督考核,切实压实责任。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纪委监察、党纪政纪监督作用。强化扶贫绩效考评,着重考核通过扶贫项目实施,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情况。做到关键环节书记协调、重点项目书记州长调研、工程推进书记州长督导,把各项工作做扎实、抓到位,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村组道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农田水利、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党群活动场所等项目建设质量。加强贫困地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大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力度,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建设成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共同维护好太阳能路灯、垃圾回收站、党群活动室等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群众内在自觉要求。(实习记者 何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