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行节能环保执行绿色标准丽江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全覆盖
推行建筑节能环保,已经成为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去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我市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达到全覆盖。
我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推广政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登记》《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专篇及审查表》《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严格把关,把规定建筑的能效测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装置等作为施工图节能审查的重点内容,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凡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备案;施工阶段未按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组织施工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2018年,全市进行的城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共计180项,建筑面积约117.82万平方米。2018年竣工验收130项,建筑面积51.60万平方米,竣工绿色建筑竣工验收18项,建筑面积为33.31万平方米,占竣工验收数量的13.85%,占竣工验收建筑面积的64.56%。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努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并拟定了《丽江市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指导和推进丽江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并积极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标准培训,切实加强行政管理部门、部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生产厂家等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标准培训,大力培育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前期研究开发基础,能带动行业企业科研开发形成新型技术体系,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行业企业,积极推动基础产业建设,促进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材融合发展。《丽江市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为到2020年建成3个装配式示范项目,2018年开始每年完成一个,2018年装配式建筑1个,建筑面积为0.74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完成进度已达当地目标要求。
以落实节能设计标准为核心,市住建局全面建立健全从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建筑节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机制,全力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建筑节能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得到贯彻执行。一是严格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图建筑工程节能专项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即建筑工程节能不达标的建筑设计图纸,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一律不予通过,无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书等;二是严格施工,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明确规定设计、施工、监理、审图、质量监督等职能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逐步实现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三是严格验收,将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纳入新建建筑工程查验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不许交付使用。在审图中对查出违反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条文问题全面落实了设计整改工作,确保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施工图审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18项,71.85万平方米,占比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数量100%,面积100%;施工阶段执行民用建筑节能18项,71.85万平方米,占比数量100%,面积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100%。
目前,市住建局完成对纳入“丽江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的92个项目补助资金的发放,共发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补助资金7200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为677.75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为345.61万平方米。经测算,这些项目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68万吨、二氧化硫460吨、粉尘230吨。有效地降低了建筑领域常规能源消耗量,对优化能源结构、缓解环境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作者 吴劲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