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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4人耍威风踩踏警车 时隔近一年到案

时间:2017-08-21

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为耍威风,将踩踏警车的照片上传网络,时隔近一年,涉事的四名未成年人悉数到案……8月19日,云南网(微信公众号:yunnancn)从弥勒市公安局获悉:8月16日,弥勒警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一条题为《小伙,你不仅不懂事,还不懂法!请速到朋普派出所报到!》的消息,消息发出后不到24小时,涉事的四名违法人员陆续到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报到”。

之前上传的踩踏警车的照片

据了解,2016年9月9日,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竹园中队民警到朋普镇依法执行公务,将车牌为V49**的警车停放于朋普镇小路上。当天,何某达、何某起、李某磊、赵某斌四人一起去朋普镇小树脚找朋友玩,见警车停放在路口,为贪图好玩、炫耀自己、耍威风,趁着四下无人,何某达、何某起、李某磊三人相互邀约爬上警车对警车进行踩踏,赵某斌负责用手机帮他们三人照相。何某达和何某起照相后,通过一网络直播软件上传踩踏警车的照片。

涉事4人到案

四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因年少无知,没有意识到踩踏警车的严重性。四人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会遵纪守法,不再犯类似错误。四人当天所拍摄的踩踏警车照片及发在直播软件上的照片已自行全部删除。

目前,四名违法人员已全部到案,弥勒市公安局依法对何某达、何某起、李某磊、赵某斌四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鉴于四人均系未成年人,不予执行拘留,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警方提醒,踩踏、损毁警车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随意踩踏、损毁警车涉嫌寻衅滋事的,警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如随意踩踏等造成警车严重损毁,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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