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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时间:2019-07-01

原标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6月26日至27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学宾、董云昌、聂祖良、高阳、唐宝友、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少文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了《曲靖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曲靖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及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并审议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世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龙光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室)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市纪委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调研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各专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省人大代表2名,马龙区、富源县、陆良县各1名市人大代表,麒麟区和罗平县各1名乡镇人大主席,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办1位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张袁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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