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隆阳区规范乡镇农户自筹资金管理
近年来,隆阳区针对个别乡镇将部分农户筹资款挪用于工作经费或其他建设项目,或将农户筹资款长期滞留在财政所银行账户,未发挥资金效益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农户筹资款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该区要求,各乡镇组织筹集的资金,应当遵循村民自愿、群众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议定、程序规范、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按规定使用。该区明确,筹资款只能用于本村范围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
今年来,各乡镇及时全面清理农户筹资,将违规改变资金用途资金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将长期滞留在财政所的农户筹资款,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农户意见,原则上清退给农户,若农户有其他意见,按农户意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用于各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杨志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