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政协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在创建中争当表率树立标杆起好示范
在建党98周年来临之际,6月24日,州政协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号召全体党员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创建工作中争当表率、树立标杆、起好示范。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自觉地统一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精神上来,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党建引领,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抓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周一学”等党内政治生活中,以抓基层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华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