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陵县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今年来,龙陵县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降低留痕事项的考核比重,通过聚焦“少准精”,充分发挥好责任制考核“指挥棒”“推进器”作用。
“日常监督+重点考核”,着力改变“重年终考核,轻日常督查”的趋向。坚持“考少、考准、考精、考重点”原则,按照监督日常化、落实具体化、考核精准化、评价科学化的目标要求,制定了问卷调查占30%、民主测评占20%、年度考核占30%的指标体系。通过优化指标设置,突出被考核单位重点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分值权重,量化阶段任务,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在年度考核指标中日常工作占32%、纪律监督占30%、重点工作占38%,考核指标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台”下发到各责任制单位,每条考核指标都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时限,形成了“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
“动+静”,重点解决日趋严重的“痕迹主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台”,采取“电子台帐+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鼓励各责任单位使用电子台帐,按考核条款要求和时限上传平台,避免了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包装装帧”上,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干事创业。除了采用传统的看资料、查台帐等方式,还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下到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采取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实际走访的动态方式灵活考核,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
“共性+个性”,有效避免“重复、繁琐、不合理”考核标准加重基层负担。坚持分类考核、简便务实、便于操作,突出差异化、特色化考核。根据不同类型的机关单位,设置不同的指标标准,乡镇主要考虑民生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则侧重考虑行业不正之风整治;执法部门和窗口部门着重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社会影响等。既充分考虑乡镇和部门的特点,在设定共性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又在设置考核指标和细则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做到精简而不繁杂,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重复、繁琐、不合理”考核加重基层负担。(饶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