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市第27期旅游“红黑榜”出炉
红榜:
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
导游廖紫瑜、赵鑫、华付愉、杨小亚、李世萍、杨瑞光、袁芳、郭佩佩、和敏、邓丽珍、范利强、夏兴林、李艳霞、邓逸飞、和月仙、阿玉珠
黑榜:
丽江三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驾驶员树某
7月8日,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公布了第二十七期丽江旅游“红黑榜”,其中上红榜的为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廖紫瑜等16名导游,上黑榜的为丽江三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驾驶员树某。发布会还对丽江旅游市场查处的3起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第二十七期丽江旅游“红黑榜”
为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及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稳步推进丽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将第二十七期的诚信守法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黑榜”,向社会公开,以示警戒。
(一)上红榜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一是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上榜理由: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响应主管部门的号召,以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基础,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公司多名导游因服务规范、讲解优秀、职业素质高,多次受到游客来信表扬,为丽江旅游树立良好榜样。
二是导游廖紫瑜、赵鑫、华付愉、杨小亚、李世萍、杨瑞光、袁芳、郭佩佩、和敏、邓丽珍、范利强、夏兴林、李艳霞、邓逸飞、和月仙、阿玉珠;上榜理由:“彩云杯云南金牌导游”大赛丽江选拔赛优秀选手。廖紫瑜等16名导游在参加“彩云杯云南金牌导游”大赛丽江选拔赛中脱颖而出,展现了丽江旅游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用行动践行了“景点因你而美,丽江因你而美”的总体要求。现予以上“红榜”通报表扬。
(二)上黑榜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一是丽江三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榜理由:该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少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少计算当年实现利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
二是驾驶员树某,上榜理由:树某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驾驶车辆(车牌云PB7631)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号召和省、市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加大对旅游行业领域“黑、恶、乱、‘伞’”现象的排查、打击、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丽江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监管工作、提升游客满意度,现将旅游市场查处的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1、丽江华誉聚英旅行社在招徕游客过程中,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案。丽江华誉聚英旅行社在招徕、组织游客胡某等旅游者参加香格里拉二日游时,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载明的信息不真实、不完善,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2、导游曹某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案。导游曹某林为游客商某健一行丽江段行程提供服务,行程中导游擅自将8号早上束河古镇的行程变更为7号下午游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丽江市文华和旅游局已对导游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3、丽江云杉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案。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在束河检查时,查到丽江云杉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刘某(电子导游证号码:ZD36**2N)在为团队提供服务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将团队带入古城区诚鼎茶行商品零售企业参观购物。丽江云杉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带团导游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下一步,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旅游革命”现场会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第15次专题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做到依法、科学、有效管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守牢底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主线来抓,稳步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作者 和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