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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委第九轮巡察发现问题144个 问题线索32条

时间:2019-07-10

原标题:中共楚雄州委第九轮巡察发现问题144个问题线索32条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17日,州委第九轮巡察7个巡察组分别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州总工会党组、团州委党组、州妇联党组、州工商联党组、州委党校、州委党史研究室、楚雄一中党委、州民族中学党总支、楚雄师院附中党总支、州疾控中心党委、州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州中心血站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对楚雄经济开发区党委进行了提级交叉巡察。2019年7月3日至7月8日,州委第九轮巡察7个巡察组分别向14个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楚雄经济开发区党委: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经开区“升级转型”力度不够,发展现状与目标要求差距大。产业培植与项目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园区投资效益差。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党员管理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实不细。纪委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软化。对上级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滞后。一些部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少数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评审费,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

州妇联党组: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有差距,学习覆盖面不广。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退休党小组活动不正常。推动妇女脱贫的思路不宽、创新不够,针对贫困妇女、年轻妇女需求举办的技能培训少,深入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调研指导、跟踪问效不够。履行意识形态“四种责任”不到位,思想引领不够,服务妇女有差距,农村基层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不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楚雄一中党委: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不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不到位,促改革、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管理不严格。党建工作重部署轻督查,与学校中心工作融合不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足,存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教师队伍培养、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年轻干部和教师人才培养储备不足,积极性调动不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制度宽松软。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联系教职工不够,存在官僚主义现象。忧患意识不强,在进一步打造“名校”品牌上思谋不深、引领不够。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

楚雄师院附中党总支:“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8”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紧密,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不到位,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决策部署有偏差。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班子成员职责不清晰,党总支形同虚设。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主体不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师德师风建设滞后,抓学生德育教育不够,师生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党的建设缺失,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政治生日”和“党费日”等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个别总支委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依法治校差距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法治观念不强,违规招聘选调教师。学校“三资”管理存在廉政风险,2018年理化生实验室改造项目存在围标串标情形。

州民族中学党总支: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搬迁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落实教育结对帮扶不到位,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乏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代替党总支班子组织生活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外知识分子联系机制缺失。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重教学轻党建,党员发展工作滞后,“三会一课”没有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要求,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会议记录和台账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四项谈话”,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固定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租赁不严格。

州中心血站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参与行政重大事项决策、保证监督落实职责定位不准。物资采购、发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薄弱。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经常,思想引导不力。班子履职尽责不到位,担当精神不足,对破解采血难和血液供需矛盾问题研究不深,措施乏力。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四个未纳入”问题。抓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群众认可度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务资料管理混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四项谈话”工作未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讲课费、公款购买职工商业保险。公务接待不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专用耗材、无偿献血纪念品及营养品采购未申报或少申报。

团州委党组:“四个意识”不强,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青年脱离”等突出问题没有完全根除。党组统筹推进工作的能力不足,团组织没有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等青年群体有效覆盖,共青团工作的特色亮点不突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不明显,助力扶智扶志和产业扶贫差距较大。党建工作薄弱,机关党支部建设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缺乏较真碰硬,开展州委“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不紧密,做好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议事决策能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宽松软。

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工作不够。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政治理论与审判业务结合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改革、创新、发展谋划不够。用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审判机关工作不深入,司法为民意识不强。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有差距,“绣花”功夫下得不足。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理想信念教育有差距,舆情管控存在漏洞,舆情处置能力不足。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审查不细致、把关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小区物管费、水电费、商业保险;违规发放节假日补贴、公款聚餐、补贴职工食堂。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州妇幼保健院党总支:政治站位不高,对党的领导地位认识不足,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意识形态“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健康扶贫抓而不实,产业扶贫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工作思路不清晰,重形式、轻效果,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形成“两张皮”。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差。党总支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抓问题整改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不深入、不扎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得不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职工就餐费、论文版面费。

州疾控中心党委: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结合州委“1133”发展战略,科学谋划改革发展不够。履行意识形态“四种责任”不到位,阵地管控不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有差距,缺乏专家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结对帮扶措施有偏差。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宽松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医德医风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措施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办公室面积超标准。

州委党史研究室: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党史资政课题研究能力弱,著作编撰出版时效性差,精品成果少。对党史资源挖掘不深,革命遗址建设保护修缮总体规划不够科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不够。党的领导弱化,班子议事规则不完善,担当精神不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得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项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州委党校: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与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议事决策质量不高。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课地位落实不明显。新型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好,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不多,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能力弱,社会主义学院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缺乏斗争精神;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得不实。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办法不多,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措施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实,“四项谈话”制度落实不精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讲课费。

州总工会党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对重大主题的学习宣传不到位。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不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会维权服务、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服务职工体系建设、打造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不到位。货运、快递、家政服务等八大行业中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仅达25%,农民工入会数量少,服务滞后。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四个纳入”不到位,没有制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抓得不紧不实。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十个一”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两个责任”约谈没有全覆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奖金。公务接待不规范。

  州工商联党组:“四个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联组会议上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困难不够。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力,破解制约“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瓶颈问题及落实支持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决策措施不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战斗力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脱贫攻坚行业帮扶责任有差距,宣传发动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不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监管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奖金。公务接待不规范。(中共楚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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