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山社”涉恶案
近日,开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远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6件涉恶案件,6名被告人年龄均在19岁至23岁之间。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创立“东山社”犯罪组织,与李某等人(其中8名涉案人员为未成年人,另案处理)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具有一定组织规模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逞强斗狠、无事生非,采取暴力方式,多次在开远城区内有组织地实施持械故意伤害他人、无故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该犯罪组织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辖区范围内影响较为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等6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致1人重伤、2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展开激烈辩论。值得注意的是,除1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外,开远市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另外5名被告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开远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65人,审结4件46人。为增强庭审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开远市人民法院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并全程网上直播,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讯员 王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