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磊
云南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与降低物流成本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明确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将重点推进减少海事、水运和道路运输领域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将省级海事、水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从2016年底的24个主项,减少至10个主项以内,厅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主项精简50%,从41个压缩至20个左右,并实现定向精准放权。设立厅“行政审批处”,探索“一颗印章管审批”模式,逐步实现厅行政许可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在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明确在2017年内将全省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依法依规进行合并,减轻企业检验检测成本投入。从严控制行政罚没收入。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和标准货运车型计重收费ETC应用,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办理使用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优惠期暂定两年。
在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四个短板”,提升有效供给水平方面,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125个县高速公路“能通全通”,通车里程达到1万公里,完善干线交通网;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提升改造,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26个服务区新建、80个服务区的改扩建,深化全省等级公路服务区整治行动;确保2017年实现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综合布局和推动昆明长水机场、大理等地综合交通枢纽、货运枢纽建设,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促进运输行业提质增效和提高组织运输效率;全面推进共享交通发展,对网约车、共享汽车、小型客车租赁,以及无车承运等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促其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