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开展对村巡察
2018年以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机动巡村等方式,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截至目前,全州8县(市)党委在本届任期内已巡察176个村(社区)党组织,占村(社区)党组织总数的18.2%。
该州针对村(社区)党组织点多面广、情况各异的实际,探索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对村巡察。对经济总量大、矛盾突出的进行常规巡察,对经济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实行“巡乡带村”巡察,对问题反映集中、指向明确的采取“点穴式”巡察,在对乡镇巡察时信访问题突出的同步开展延伸巡察,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通过广泛张贴、发布和播放巡察公告,会议动员、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动员宣传。采取农家庭院会、田间地头会、百姓饭桌会、火塘会、路灯会等形式,听取和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利用乡村集市摆摊设点,集中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要求、惠民政策、扫黑除恶等,并将相关内容译制成壮、苗、瑶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传。
在问题处置上争取整改成果最大化。该州将巡察发现问题分为需要上级帮助解决、乡镇和村(社区)能够立行立改、历史遗留、问题线索等4类,对乡(镇)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移交乡(镇)党委统筹立行立改;对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类和历史遗留类问题,及时报送县(市)委巡察办综合研判处置。并要求以村务公开栏公开、群众会等形式公开巡察反馈意见,选出村民或党员代表组成监督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记者左超通讯员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