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理州加强水利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州水利工作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设施目标,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业灌溉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为重点,切实加强水利建设服务乡村振兴。
水源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扎实开展。2018年在建水源工程34件,年度完成投资6.8亿元。新开工巍山白乃水库等3件水源工程,祥云清海湖二期工程等3件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弥渡小村箐等6件水库工程阶段性验收,弥渡桂花箐等3件水库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其他水源工程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投资5.04亿元,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81万亩,完成农业水价改革面积40.54万亩,均超额完成任务。投资8.28亿元,建成山区“五小水利”工程3.43万件,占任务数的102.4%。开工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7件。农村饮水保障方面,完成投资1.63亿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6.3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4万人)。至2018年底,全州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97.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3%。
河道治理项目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洱海33条主要入湖河道基本完工,治理长度153公里,完成投资8.7亿元。水毁、灾损修复、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稳步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计划,各县市水资源消耗强度各项控制指标落实较好。推进工业循环用水、农业节水灌溉、废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程,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了县城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核查销号。
网格化管理加多级督察,河(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了五级河(湖)长制,完善出台州、县市、乡镇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湖长制实施意见,实现了岸上、水面、流域河湖库渠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出台了“三维度”河(湖)长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15项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以河湖“清四乱”为主的河长清河、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完成河(湖)长制河湖名录和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建立“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梳理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巡河护河治河工作,制定州、县(市)两级督察工作方案,加大多层级督察力度。2018年,10个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体达到80%,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见习记者李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