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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监局惩戒失信行为 4单位被纳入黑名单

时间:2017-08-30

记者 何晓宇

云南网讯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将4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

2月6日,四川川通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李谦)在景洪市小磨公路第四标段巴洒6号桥梁修饰施工时因吊篮坠落,导致4名施工人员死亡、3人受伤。该公司存在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

3月2日,临沧市云县祥临公路西景线,峨边东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永松)的重型罐式货车与一辆大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9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38人受伤。该公司对驾驶员招聘、教育、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省级“黑名单”。

3月20日,砚山鸿鑫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陈瑞仁)发生冶金行业灼烫事故。在钢包吊装铁水运送过程中,装满12吨铁水的钢包发生倾斜,铁水洒落,高温炉料与水分子相遇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该公司存在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

5月3日,由云南万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单继强)承建的大理市海东新区银凰庄施工工地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云南万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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