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到曲调研生态文明建设立法
7月15至16日,云南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周云一行到我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调研。对正在制定中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认真听取了曲靖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建议,为正在制定中的《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副市长陈世禹陪同调研。调研组到牛栏江马过河水文自动检测站、在建的车马碧水库、马龙河治理项目、陆良县花木山林场进行了实地调研。
16日,朱兴友主持召开了的调研座谈会。会上,副市长黄太文汇报了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工作情况。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就《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涉及的相关条款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周云指出,制定《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要注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与协调,与已出台的法规相衔接,为未出台的法规留有空间,处理好统领性、综合性法规与实施性法规的联系和区别,解决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用法规来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根治在人民群众心中。
对我市正在制定的《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周云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条例》中,在具体条款中体现出来,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曲靖的具体情况,开列文明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文明由抽象变成具体,具有更好更实的操作性和执行性。(记者张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