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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5年零违纪零举报 保山昌宁检察院创法律监督奇迹

时间:2019-07-24

山间泥泞的道路上,步履蹒跚走来一队人,藏蓝色制服被雨点浸得湿一片干一片,鞋子已经基本看不出原样,被厚厚的泥浆包裹。他们是谁,为什么要在这个车子无法通行的小山村跋涉?

检察官询问记录现场。记者 赵岗 摄

冒雨进山送去“救命钱”

这群人胸前佩戴着的检察徽章“泄漏”了他们的身份,原来他们是保山市昌宁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之所以冒雨进山,是因为要去上寨村的刑事案受害者杨红梅家里做询问记录,同时给贫困的杨红梅家送去通过司法救助渠道筹措的两万元钱。

看着突然冒出的检察官们,重伤痊愈还行动不便的杨红梅数度哽咽:“没想到这么大的雨,两三公里远的山路,你们硬是走了过来!谢谢检察官们,没有你们,我们家的正义也不会得到伸张,这两万元钱对我来说,是雪中送炭,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表达内心的感动。”

杨红梅的老父亲非要把刚油炸好的鸡枞送一瓶给检察官们,“家里什么都没有,就这瓶菌子,是刚从山上捡回来的,送给检察官尝尝鲜。”

带队的检察官杨永祥说,检察院不仅仅是守护着公平正义的职能部门,还应当是温暖社会的润滑器。“我们只想告诉杨红梅和她父亲,这个社会尽管有坏人,但也有一直默默关心他们家人的公检法司人员。希望她们振作起来,重新走向希望的明天。”

检察官询问记录现场。记者 赵岗 摄

行政作为不可以“差不多就行”

昌宁县检察院创造了保山多个第一,其中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就由昌宁县检察院提起。

那是2016至2018年间的事,当时昌宁温泉镇一个采石场违法破坏林地、非法采石,林业局接报后立案调查并发出整改通知,随后回复上级现场已恢复植被、植树造林了。

检察官助理祁火青说:“但我们接到的线索跟这个结果是相悖的,为固定证据,我们租用无人机多次航拍调查,确认采石场仍在使用炸药爆破采石,没有恢复植被。”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跟进全国公益诉讼步伐,昌宁县检察院起诉县林业局行政不作为、监督不到位,这在保山全市是首例,颇有点石破天惊的味道。

“这个首例公益诉讼在保山非试点地区发起,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它起到了一个‘破冰作用’,即突破了民不告则官不理的固定思维。”祁火青介绍,检察院主动维护环境公益,给社会带来一个警示作用,以前大家认为林业局是不可能站到被告席的,但在全国同时开展的生态保护行动上,谁都没有豁免权。

“案子开庭时,人大政协司法好多部门都来旁听,林业局败诉后对大家触动很大,依法行政的理念得到加强。所有人都意识到,行政作为不可以‘差不多就行’,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祁火青说,首例公益诉讼让很多部门从起初的不理解到随后的坚决支持,变化之大让人欣喜。以后检察院跟各家行政部门打起交道就顺畅多了,这是首例公益诉讼带来的意外收获。

杨红梅(左)接过司法救助的两万元钱。记者 赵岗 摄

  用“评星”的方式关爱涉罪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星级管理考评办法,是昌宁县检察院2015年创新的亮点之一。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检察官结合涉罪人员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教育情况、监护条件等,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条件,联合多方采取“星级管理”的办法,重点从警示教育、社会公益、定期汇报思想及活动、重塑品格、遵纪守法情况、配合矫正、见义勇为等社会公德行为和群众意见等方面进行帮教和考评。

检察官刘祖萍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他说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当时有一个案子,18人聚众斗殴,其中涉及4名未成年人。检察官对4名未成年人中的主要成员李某某变更为取保候审,另外3名被邀约参与斗殴的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同时,检察院邀请村委会主任、案件代理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召开听证会,设定考验期。考验期内,涉案未成年人要接受监督,并到湿地公园捡拾垃圾,同时记录心得体会交给检察官。在村里,则由父母敦促其干活。考验期内设定10颗星的劳动标准,得到10颗星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至今,昌宁县检察院已先后对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对考验期满并获得八星以上评价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考验期内未能获得八星以上评价的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考察、有帮教的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律监督不是说在嘴上

“感谢检察官为我洗清了冤屈,我现在又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村民杨金华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杨金华是昌宁鸡飞镇英韬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多年来由于身份信息被一服刑人员冒用,导致自己无法办理摩托车落户手续,不得报考摩托车驾驶证,到农村信用社贷款又再次遭到拒绝。

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跨地州调查核实,与相关部门协调,依法帮助杨金华摘掉了“黑锅”,使其享受到守法公民应有的各项权利。

包工头李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近20万元,由于临近春节,民工拿不到工资无法回家过年聚集起来讨薪。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立案,此时昌宁县检察院找到李某某的家属、朋友,让他们告诉李某某,检察院目前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就是让其想办法在大年二十八九之前及时给民工发放工资,要不他只有到看守所里“过年”了。

后来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检察机关,与朋友筹借了欠款支付给6名农民工,一场讨薪风波被消弭于无形。

2014年,昌宁爆发了一件涉及6000多万元的集资诈骗案,众多受害者来到嫌疑人开办的茶所哄抢茶叶、核桃。针对这个涉众型大案,检察院提前介入,仅用三天就办理好批捕手续,避免了案件的进一步发酵,及时维护了民众的利益。

检察官助理鲁国秀说,法律监督不是说在嘴上,有实地调查才有发言权。检察院接到一个抗诉案,两户农户均在不是自家承包的地里先后种上核桃,随后引发了纠纷。乡政府和县政府分别作出裁决和行政复议决定,先种核桃的农户不服行政复议,向县级检察院抗诉。

检察官实地查勘现场后,发现了以前两起行政裁决没发现的线索,确认行政复议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了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乡政府裁决,真正践行了法律监督的实质意义。

2018年,昌宁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盘踞于昌宁县柯街镇、卡斯镇的涉黑涉恶人员字某某为牟取字某、安某某的财产,利用字某无法归还“高利贷”之机,强迫字某写下欠款48.5万元的虚假借条,后通过诉讼手段,导致当地法院错误作出诉讼保全民事裁定和调解书。

昌宁县检察院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启动民事监督再审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最终被裁定再审后改判。

几乎把全身的血液“换了个遍”的法警

司法警察唐彬2009年去保山出差,路过昌宁柯街,当时天阴下雨,一辆拉建材的大车与小车发生交通事故,已经怀孕6个月的大车司机媳妇指挥倒车时被大车压住脚无法动弹,唐彬发现后立即跳下车阻止大车倒车,并分流车辆,及时组织救援。

随后唐彬和同事将孕妇搀扶到自己车上拉到柯街医院,保障了腹中胎儿的安全。

另外,唐彬每年都要献血两次,每次200到400毫升,截至目前已经献出了3000多毫升血。同事笑称,唐彬几乎把全身的血液换了个遍。

检察长申有春说:“跟发达地方比,我们的条件有点寒碜。但在这里,大家任何时候都踏踏实实干活、与人为善做事,都懂得珍惜集体荣誉,检察院已连续15年被县里评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15年来干警零违纪、零举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昌宁县检察官们的真实写照,他们的法律监督之路从来没有终点,因为他们一直在路上。

云南网记者 赵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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