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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好“微权力”

时间:2019-07-24

原标题:监管好“微权力”

据纪检部门提供的一则案例显示,一个乡某社区的居委会委员、村民小组长,可以说是我们国家体制中最小的“官”,他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村民种粮补贴和养老参保金,并以安排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指标为由,公开索贿4000元。这个案例的背后也折射出欲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还得监管好手中掌握着“微权力”的群体,方能更好地服务人民。

在这个群体中,尽管权力不大,但也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有一定的“微权力”,如果不加强对这个群体的监管,就会导致他们利用手中的“微权力”滋生出“微腐败”。

从情理上讲,在落实扶贫政策、惠农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中,利用申报权、分配权,大胆索要“好处”,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毫无底线规矩,毫无乡邻之情,毫无廉耻之心。

从法理上讲,雁过拔毛实属可恨,鸿毛虽轻,但也连着血和肉,拔下来时,雁定会钻心地痛。这个案例绝不是孤立的个案,它给我们敲响了“微腐败”的警钟。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纪处罚,方能让权力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一颗耗子屎,搅坏一锅汤。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杜绝“微腐败”,各级纪检机关在工作中应以问题线索为突破口,重拳出击,严查快处基层“微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决不姑息,以实实在在的“拍蝇”行动赢得民心。

同时,也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在落实国家政策问题上把握住原则,辨得明方向;在金钱物欲面前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在思想上不触碰“红线”、行动上不越“底线”,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毛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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