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9月1日电 记者 石飞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楚雄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杜敏受贿一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杜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敏担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昆明市副市长,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多人贿送的人民币1111.3375万元、美元1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杜敏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