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屏县:架构纠纷化解新格局探索“枫桥经验”新模式
针对群众利益诉求日趋多样、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数量居高不下的现状,石屏县紧扣“枫桥经验”发展理念,探索构建符合石屏实际、满足人民需求的“枫桥经验”新模式,推动法治石屏建设呈现新气象。
编织人民调解全覆盖网络。充分认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切实增强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地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不断调整、充实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石屏县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12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驻县信访局调解室1个,驻县法院调解室1个,人民调解员764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组3级调解网络体系。
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便利性,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目前,该县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个,9个乡镇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利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掌上12348”及“村居法律顾问群”等平台的推广运用,形成全覆盖的法律服务网络,通过网络适时推送法律资讯服务群众。
每年组织19个涉法涉农部门深入全县9个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讲座、排查矛盾纠纷、现场调解纠纷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强化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3年来,该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5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公证处办结国内公证案件927件,公证业务收费336359元,涉及标的金额1896.78万元,接待来访群众9628人次。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流动性大、调整频繁等问题,该县以龙朋镇为试点,组建了首个村级调解信息员队伍,通过规范选聘、培训、实现持证上岗和信息动态管理、系统案件录入,切实做到矛盾纠纷登记、调解、存档清楚规范。同时,抓好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调解信息化建设、调解文书规范化制作和人民调解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3年来,全县115个村(居)调委会共上报台账类纠纷1316件,调处成功并进行“以案定补”纠纷1277件,定补资金8.725万元,为建设“平安石屏”“法治石屏”注入了强大动力。
协调各方力量,做到诉调、访调无缝对接。由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知晓社情民意、律师具有专业知识与调解经验等丰富资源优势,每周定期选派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律师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今年,石屏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79件,成功18件,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6件。
2018年,该县司法局与县信访局联合下发《石屏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在县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整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做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共排查信访纠纷18次,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4件,调解成功57件,领导包案的3件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李姝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