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展傣医药立法调研
15日至18日,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以保障和促进傣医药事业发展。西双版纳州人大财经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农村委、研究室和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条例》起草组成员参加调研。
近年来,全州傣医药事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传承保护力度不够、傣医传统技艺逐渐失传、傣医人才培养后劲不足、傣药材资源破坏严重、现有中傣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傣医药标准化建设进程缓慢等问题。为此,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政策,结合傣医药发展实际,于2017年6月将《条例》制定纳入州十三届人大立法规划。
为积极推进傣医药地方立法、保障和促进傣医药事业发展,调研组此次在全州范围内实地调研了公立医疗机构5家、中央驻州科研机构2所、高等院校2所、民营傣药南药示范种植基地和傣药材示范种植村寨各1个,走访民间傣医5名,召开调研座谈会3次。
在实地调研和座谈会上,州、县市政府及各部门分别汇报了傣医药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傣医药发展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着重强调开展傣医药立法、制定傣医药条例、突破傣医药发展“瓶颈”、推进傣医药事业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条例》起草提供了宝贵的材料和思路。(董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