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芒市向13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
芒市监察委员会近日向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推动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芒市按照内涵式发展和“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印发《芒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芒市镇、风平镇、五岔路乡等13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每个派出监察室设主任、副主任、监察员各1名。分别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兼任,目前人员已经配齐。
《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监察对象、主要职责、监察权限等具体内容,根据市监委授权,乡镇(农场)监察室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按照级别管辖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对本乡镇(街道、农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乡镇(街道、农场)所属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进行监察。坚持身份和职责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定位监察对象,既紧盯身份属性明确的“常态监察对象”,又关注依照法律受委托从事公务的“动态监察对象”,实现对乡镇(街道、农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监察。
“挂牌即是开工,开工就要履职,风平镇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出监察室的工作,注重用好监察室这一基层监察‘新武器’,持续加强监督执纪,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风平镇党委书记邵宗华说。
“一块牌子,承载着一份责任;一份责任,传递着一份保障。牌子虽轻,责任却重;责任虽重,保障更深。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竭力开展工作,让这块牌子,挂之有用,用之有效。”三台山德昂族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孔连强表示。
“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运转、协作、惩戒机制和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等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梳理监督事项和监督措施,形成监督清单,织密监察监督网络,规范派出乡镇(街道、农场)监察室履职,打通监察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陆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