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委公布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专项巡察反馈情况
“精准打击不够,破网打伞成效不够明显;发现问题线索和深挖彻查力度不够,刀刃向内,‘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不够;公安系统内违纪违法情况频发,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工作督查不实,州司法局组织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内容基本相同;四个县(市)河(湖)长普遍存在巡河中以捡捡垃圾、照照相、填填报表代替工作落实及督促检查的情况……”7月16日,州委集中向社会公布对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专项巡察反馈情况,主动接受大众监督,强化巡察震慑。
据了解,今年3月,州委组织开展第八轮巡察,聚焦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4个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修复和重构政治生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瑞丽江流域和大盈江流域自然生态保护治理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5个,问题线索11件,提出意见建议33条。其中,政治生态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4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自然生态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1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
据介绍,政治生态巡察重点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修复和重构政治生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等“四个落实”情况开展检查。4个巡察组灵活运用查阅资料、走访了解、谈话座谈等方式,共发放民主测评表234份,开展个别谈话227人次,听取汇报4场次,发现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法院4家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4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自然生态专项巡察重点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河流保护治理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河流保护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河流保护治理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瑞丽江途经芒市、瑞丽市、陇川县3个县(市),大盈江途经梁河县、盈江县2个县。巡察期间,2个巡察组足迹遍及5县(市),实地走访瑞丽江和大盈江主、支流200多公里,拍摄影像资料1000余幅(段),深入100多个养殖场、企业、砂石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了解情况,开展个别谈话132人次,发现县、乡河湖长责任履行不到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整治保护的措施不力等31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4件。(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