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平获批设立“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
近日,新平县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设立“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在新平县设立“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是对新平县海峡两岸交流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鼓励,将进一步拓展云台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两岸农业、旅游、文化交流发展。
新平县历来高度重视侨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助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创建工作。在政策服务上,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涉侨涉台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六五”“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涉侨涉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发挥海外联谊会、台湾新平同乡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发展服务上,用好海内海外两大平台、侨资侨智两大资源,着重做好回乡探亲访友、观光旅游、项目考察、经贸洽谈、教育文化交流等服务工作。大力宣传新平花腰傣民族风情和哀牢山独特的生态风光,组织引导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新平跨越发展生动实践。在侨界服务上,每年元旦、春节及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联谊活动,让归侨侨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突出为贫困归侨侨眷服务,办好为涉侨涉台企业服务的实事工程。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涉侨涉台企业7家,注册总金额7372.85万美元,企业投资总额21918.5万元。在全县侨眷相对集中的4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区)建设“侨台之家”,服务归侨侨眷、台胞台属。
近年来,新平县先后接待了台湾地区苗栗县泰安乡少数民族交流团到新平县考察城镇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台湾地区澎湖县交流团到新平县考察花腰傣民族风情和庄园经济发展情况,台湾“中视”公司电视片《大陆寻奇》摄制组到新平县采访拍摄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特色美食,台湾地区花莲县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协会云台农业产业交流推介会交流团到新平县考察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接待交流过程中,新平县积极向台湾同胞宣传展示大陆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同时,不断提升承办大型两岸少数民族交流活动的能力,同台湾同胞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为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是由国家民委和国务院台办共同批准设立,旨在促进两岸各民族同胞交流交往交融,具有民族特色的经贸文化等交流合作平台。此次新平县获批设立“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是两岸交流工作的有益尝试,新平县将进一步做好基地规划及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两岸少数民族在青年、文化、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讯员 适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