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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纪委监委:加强作风建设 严防节日腐败

时间:2019-07-27

  原标题:州纪委监委:加强作风建设 严防节日腐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在火把节来临之际,州纪委监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火把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节日纪律,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过节,崇廉尚俭,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严明纪律红线,增强廉洁意识。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严禁十一个”,即:严禁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严禁借节日之机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无公函、无依据、无正当接待事由接待,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等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工作时间和值班饮酒,以及工作之余酗酒、赌酒、拼酒、压酒,耍酒疯、酒后滋事、酒驾、醉驾;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教育引导,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接受监督,带头严于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督实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具体表现形式,开展“蹲点式”“体验式”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群众监督作用更明显。对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处快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彭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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