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泸西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质量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全县在现有8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卫生区域规划等因素,在行政村酌情增设村卫生室。行政村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原则上可设置1-2个村级卫生室,人口在3001-6000人以内的原则上可设置2-3个村级卫生,人口在6001人以内的原则上可设置3-4个村级卫生室,一个行政村设置的村卫生室原则上不超过4个。今年以来,该县共新增设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170个。
以增设村级医疗服务点为抓手,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增设的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设备配置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并根据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严格按照上级医疗保障局规定的药品标准配备基本药物。目前,规范基层村级医疗服务点251个。
以培训医疗技能为重点,提升村医业务技能。全县配备乡村医生357名,对乡村医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暨乡医静脉输注资质培训,依法执业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乡村医生业务技能。
以核准静脉输液为基础,规范诊疗行为。全县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通过组织乡医静脉输注资质培训、考试、现场审核、报备、审批等环节,在村级医疗服务点独立设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对符合院感管理、药品、设备配置要求的,在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置的基础上核准村级医疗服务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静脉输液,规范村医诊疗行为,有效降低医疗风险。
以依法依规执业为前提,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村级医疗服务点增设、医疗行为培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暨乡医静脉输注资质培训和依法执业培训,全县251个村级医疗服务点在依法依规执业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诊疗和国家医保政策,乡村医生法律意识、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服务群众能力明显提升,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袁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