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洪: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景洪市下发通知,在全市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成为常态,收到实效。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细化措施,动真碰硬,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乡镇(街道、农场)纪委要对乡、村两级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纪律检查;市纪委市监委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农场)、各单位(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或明察暗访,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专项整治的特点、内容、要求,着力解决“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顽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六个严禁”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据悉,自2020年起,景洪市将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