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洪市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约谈、函询、述廉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积极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党建为抓手,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要求,量化任务,明晰责任和工作方向,紧紧围绕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严把程序标准,严守考核纪律,着力发现问题,跟踪督促被考核单位限时整改和整改到位,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职。
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密织监督网,不断完善改进工作作风的常态化长效机制。深查细究隐形“四风”新动向、新形式,抓严日常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处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坚持“严”字当头,明纪严规,划定“红线”,强化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