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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谋一小伙嘴馋到公园钓鱼吃被拘留5日

时间:2017-09-06

违法嫌疑人盗窃的鱼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陈永兵)9月4日,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一小伙闲来无事,嘴馋到该县凤凰湖公园内钓鱼过嘴瘾,鱼没吃到,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9月4日15时许,元谋县公安局元马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元谋县新建的凤凰湖公园喷泉旁钓鱼,元谋县公安局元马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在报警人带领下,及时将偷鱼贼抓获归案。

违法嫌疑人在派出所接受询问

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元马派出所,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叫杨某双,系元谋县元马镇高卷槽村人,9月4日下午,他来到元马镇凤凰湖东南侧湖边,一时兴起,想到把湖中的鱼钓起带回家煮了吃。正当钓得高兴的时候,被元谋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巡逻时当场发现。经过民警现场称量,杨某双盗窃的鱼净重1.9千克,价值50元。

据介绍,元谋县凤凰湖公园建成于2017年3月,湖中饲养的鱼类属于人工放养,用于净化水源和供游客观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元谋县公安局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杨某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了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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