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完成政策性粮库清查工作
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要求,我市共检查纳入清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14户、承储库点89个、货位442个。
据了解,我市高度重视此次大清查工作,市、县(区)及时成立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举办大清查业务培训,分步骤完成了企业自查、市县(区)督导、市级普查、省级督导及抽查工作任务。市财政专项安排大清查工作经费20万元,县(区)落实大清查工作经费26.5万元。检查结果显示,全市承储的各级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到位,粮食库存数量、品种、性质真实;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等账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相关规定,守住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
参加此次大清查的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人员共266人次,发现问题79个,主要为管理规范上的细节问题。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完毕。(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