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除阴霾尽晴天——文山州“4·29”涉黑团伙覆灭记
走私生猪340车次,6000余吨
市场价值超过1亿元
为走私生意“开路搭桥”
私挖5个走私通道
黑吃黑,暴力手段吞并其他犯罪团伙
威胁公职人员
冲击乡政府……
2019年7月2日,陈加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判决主犯陈加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期,另有29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适用缓刑。至此,这起地跨两国两州、涉案6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告一段落。
普通走私案牵出涉黑团伙
2017年4月29日,马关县公安局民警在该县古林箐乡至八寨镇路段进行日常查缉时,查获走私生猪涉案车辆5辆,同日受理案件并成立“4·29”专案,随后相继以陈加伟等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偷越国境罪等4个罪名立案侦查。该案侦结移送马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11月,马关县检察院以跨区域涉恶、涉案金额巨大,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为由改变管辖移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这起看似普通的走私案进行例行审查。在公安机关最初的侦查报告中,陈加伟等人仅涉嫌走私越南生猪、白糖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普通货物,除了涉案人员较多外,案件本身似乎并无特别之处。
然而,检察机关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这起案件中的涉案团伙并非普通意义上的走私团伙,而是一个人员众多,且犯罪组织核心成员稳定,组织架构明确,经济来源独立的犯罪集团,已基本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以陈加伟为首,地跨中越两国和文山、红河两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慢慢浮出水面。
据了解,2015年以来,陈加伟等人开设“143码头”(中越边界143号界碑附近)后,又开设了“139码头”(中越边界139号界碑附近),用于走私白糖、生猪等货物,收取“码头费”,获取非法利益。并形成了以陈加伟为首,组织架构明显、成员固定、责任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有效管理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在河口县桥头乡利用犯罪所得统一安排食宿、修车、加油,发放报酬,购买金项链,并先后购买多辆车供组织成员使用。为实现组织利益和逃避处罚,该团伙先后实施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走私普通货物、行贿、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偷越国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私设出入境通道、威胁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相关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实效
百姓平安,政府心安,“亮剑”就必须要“斩草除根”。州委、州政府坚决杜绝一切懈怠和腐败行为,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分”。州委全委会2次、州委常委会5次、州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4·29”专案是公安部、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也是我州办理的首件涉黑案件。针对“4·29”专案的复杂情况,州委专门成立了以州委书记童志云任组长、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吴长昆任副组长,相关厅级领导为成员的专案工作组。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文山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同时,及时协调、推动解决专案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专案审理工作稳扎稳打向前推进。童志云于2019年2月12日专程到州中级法院、州纪委监委、州公安局调研“4·29”专案办理等情况,随后于4月1日、5月14日两次到州扫黑办调研,于7月2日到州中级法院听取“4·29”专案审理情况汇报。吴长昆10余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案件办理工作,先后多次向省扫黑办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汇报争取支持帮助,州委政法委组织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50余次进行会商研判,有效推动了政法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解决问题和分歧,凝成了工作合力。
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该案涉案人数、涉及罪名、犯罪起数多,办理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为全州近年之最。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先后多次补查补正,掌握了大量强有力的定案证据,及时提出追加和变更起诉,该案的涉黑人数由14人增加至18人,涉及罪名由4项增加到13项。州公安局组建7个工作专班,图侦、网侦、技侦、情报、刑侦同步上案,专案组同志“五加二”“白加黑”地开展工作,仅进驻红河州开展侦查补证就达1个月之久。主犯陈加伟等人潜逃越南后又反复研究跨国追捕方案,最终将逃往越南的陈加伟等人抓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同步介入工作模式,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引导取证,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取证意见300余条,召开庭前会议105次,特别是针对群众惧怕被告人家族势力不敢作证等情况,及时追捕相关人员,工作迅速打开局面。州中级法院围绕专案办理进行充分准备,合议庭用数月时间对156册案件卷宗进行反复研阅,围绕专案出庭公诉、审判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州法院、检察院专案组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磨合。“两院”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双方案件承办人员会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合议庭与检察院多次会审,就案件的事实问题、证据方面的问题多次会商,召开庭前会议95次,为案件如期开庭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
案件审理前,州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文山州“4·29”专案审判工作小组,成立9个工作组,制定10个工作预案(方案),对涉及的警务安保、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细致研究和明确分工。公安机关抽调100余名警力负责押解值庭和警卫安保,州检察院指派8名公诉人组成强大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州司法局先后开展4轮排查,全面摸清州内外前来参与案件辩护代理律师情况,全面加强指导监督。
庭审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尽锐出战,医疗、电力、电信等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为案件庭审的警务安保、医疗保障、电力网络保通等各项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确保了专案庭审工作顺利完成。
庭审新亮点引用信息化手段
6月29日,在“4·29”涉黑案文山审判庭,主审人话音一落,砚山审判点、马关审判点随即答复“有”或“没有”,有即对被告人进行提问。该案66名被告人分散羁押在文山州看守所、文山市看守所、砚山县看守所、马关县看守所等地,提押还押极为不便,且案件性质十分特殊,安保压力极大。
为在确保庭审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经过充分研究,我州决定突破以往常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1+2”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在文山中院设主审判点,砚山法院、马关法院设分审判点,通过远程视频连接,实现该案被告人在三地同时开庭受审,有效分散了警务安保压力的同时,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
庭审现场,三个审判点的画面实时投射在法庭两侧的显示屏上,上排是主审判庭审判席,下排被告人和分审判点的提问人分列左右两边,法官、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无论谁发言,画面就能自动追踪,不用人为切换。
公诉人从15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中高度浓缩精炼形成43页的起诉书、18页追加起诉决定书,庭审上语言表达准确,吃透案情和法律,指控犯罪有力,量刑建议精准,既与辩护人唇枪舌战、有理有据有力指控犯罪,又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得66名被告人有63名被告认罪服法,其中18名涉黑被告人17人当庭悔罪。
检察机关开创了庭前会议实质化、对29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签署具结书。本案庭审检察机关首次采用PPT证据展示方式,将3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高度浓缩为500页的PPT当庭展示,把案件证据生动展示在法庭,极大提高了庭审证据举证、质证效率。
“4·29”涉黑案一审宣判,代表着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标志性成果,也成为文山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审判。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整合海关、边境管理、市场监管、动物检疫等部门力量,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斩断了走私利益链条,切断了来自越南疫区的生猪走私主要路线,边境地区日益猖獗的走私犯罪势头得到遏制。(记者资云波侯佑琴郭韦刘梅李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