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敏 通讯员 黄文刚 何昊阳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9月6日,来自怒江的货车司机董师傅遇到了烦心事:本来是自己的货车被别人追尾,但因为提前离开了事故现场,结果被交警判罚为肇事逃逸……
当日9时39分,保龙高速公路交巡警一大队巡逻民警接到报警,在杭瑞高速公路大官市至保山方向,距离机场收费站出口1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辆小车与一辆货车追尾,小车上有人受伤,货车已逃离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无牌的银灰色小型普通客车横停于高速公路超车道上,车头已经严重变形,其中一名伤员因腿部受伤,已无法行走,只得在肇事车上焦急地等待救援。
该车驾驶人李某介绍,事发当时他驾驶车辆由芒市回保山,行至肇事地点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前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了追尾碰撞,随后货车驶离事故现场。
根据线索,民警最后在云保线一个修理厂内找到了这辆货车。驾驶人董师傅描述,当日他停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后,因自觉损失较小,加之是被对方车辆追尾,自己去修理下就行了,自己也没有什么过错,于是就离开了。
让董师傅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一行为,自己也由“原告打成被告,由无需承担责任变成必须承担责任”。最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董师傅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