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淤排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市监委就制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
要实现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近日,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就《通知》出台的目的意义、如何具体实施等内容,记者专访了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
问:市纪委市监委制发《通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当前,我市一些民营企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干部作风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将把强化监督执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具体体现。立足职能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问: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务服务环境?
答:我们将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确保涉企政策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涉企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项目资金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重要内容,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降低实体企业成本、促进民间投资、缓解企业融资难、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的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政府服务“软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于市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加强规划统筹,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大幅提升审批效率;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打通抓落实中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增强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问:玉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担负起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监督责任?
答:《通知》明确,严明政商交往规矩,鼓励支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坦荡真诚与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主要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方面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与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交往进行了具体规范。
在“正面清单”中,《通知》规定:机关单位应按规定积极组织、邀请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有关活动,包括组织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洽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公开经贸交流活动;邀请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调研考察以及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活动,组织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确有需要可搭乘企业交通工具,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单位对接相关工作等,可以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工作餐和住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可参加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举办的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包括为了解企业或者行业发展状况,听取诉求反映和意见建议,参加企业、行业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为扶持企业或者行业发展壮大,参加企业、行业商(协)会举办的外出考察调研、双招双引、申报项目、产品推介等活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上述活动所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
“负面清单”主要是要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交往中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越法、不违纪、不谋私,严禁: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在政务服务、有关司法活动中对企业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管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等;收受企业给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等,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接受企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由企业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参与企业组织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以无偿、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借用企业财产,由企业报销、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上述费用转嫁给企业;在企业中兼职任职,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证券、私募基金等;允许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向企业提供商品、劳务等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安排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挂名领薪、由企业代缴医保社保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行为。
问:对政商交往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办理有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信访举报。对涉及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处置。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和事。严肃查处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涉企管理服务中,玩忽职守,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厉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
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岗位窗口,持续整治“亲而不清、亲而乱为”“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担当尽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认真落实《关于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对涉企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加强规范企业日常监管与干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区分开来,把严格审批执法与故意刁难找碴区分开来,把监管服务企业的正常交往与违规违纪违法的互通款曲、权钱交易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下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玉溪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
答: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依规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是要强化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规范处置涉企案件,正确处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与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时,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二是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对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不查封、扣押企业财物。严格慎用留置措施。凡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留置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对于依法留置的企业涉案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并愿意继续主动配合调查的,可依法解除留置。
三是维护企业声誉。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一般不点名道姓曝光涉案企业,不发表有损企业声誉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认真受理民营企业经营者提出的申诉要求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确有错误的,及时纠正。
问: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如何强化自身建设?
答:强化监督执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提高专业能力,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相关配套规定,学习民营经济领域相关知识;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通过调查研究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
同时,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做到以身作则,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积极作为。坚持刀刃向内,严禁违规违纪违法办案,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