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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纪委监委就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答记者问

时间:2019-08-08

原标题:彰显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玉溪市纪委监委就2019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答记者问(下)

问:请问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如何扎实做好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答: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土地征收、“三资”管理、社保等民生领域,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文化娱乐市场乱象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从严惩处基础上,主动认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1项,每月定期跟踪督办并上报整改情况,发出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1期,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县(区)纪委监委点名通报。今年上半年,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3876件群众诉求,已办结3853件,办结率99.4%。

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个问题线索,对13个单位、40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通报曝光。督促落实省委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3个问题,对9个县(区)和市抚仙湖管理局等8个单位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红塔区“2·1”较大放炮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红塔区人民政府和相关9名责任人受到问责。

问:今年以来,玉溪怎样做到减存量、遏增量,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答: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67件,同比增长42.3%;处置问题线索1206件,同比增长66.8%;立案436件,同比增长89.6%;结案344件,同比增长123.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6人,同比增长89.5%;给予组织处理45人,同比增长400%;采取留置措施4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4人,同比增长118.2%。

二是树牢“安全是办案的生命线”意识。将审查调查安全覆盖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过程,全市实现“零事故”。印发《关于2019年上半年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坚持高标准推进留置场所建设。项目已于5月如期开工,力争12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问: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在干部自我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实现“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目标?

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重要保证。首先,我们从加强日常监督入手,从严管理干部。今年以来,7次对市纪委监委有关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进行监督,3次对市纪委监委招聘看护警务人员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对春节、“五一”期间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221名纪检监察干部对“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对172名纪检监察干部出具廉政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件,已办结17件。立案2件2人,问责1件1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对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对峨山县、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指示精神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两县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三个方面21个问题,专项检查组分别向市、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建议9条,切实发挥了专项检查“刀刃向内”“洗澡治病”的作用。

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控机制。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个不准”,划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禁区”,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到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坚决防止“灯下黑”。

问:信访工作可谓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晴雨表”,请问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受理信访举报的情况有什么变化?

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承担着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重任。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数据依然呈现上升状态,共接受信访举报1567件,同比增长42.3%。一方面,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纪委要求,完善“五位一体”信访渠道,统筹推进全市检举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中央和省、市、县四级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另一方面,规范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要求,强化痕迹管理,对信访系统所有信访件进行梳理,完善系统信息,做到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为服务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信息支撑。

与此同时,注重加强信访交办件办理工作。强化实名举报和初信初访的办理,进一步完善交办件跟踪督办机制,改进督办方式,提高交办件的核查率和按时报结率。加强综合研判,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为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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