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5年调整提高
基本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的重要生活来源,也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以来,文山州已连续15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2019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59.43元,全州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2644.31元,增长6.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文山州积极组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信息核对、数据确认等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了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州2018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退职)人员25055人。通过调整,全州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399.45万元,全年预计增加支出4793.4万元。
此次待遇调整标准分三项: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增加调整。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按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元,二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元,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9元,四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元,五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9元,六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李光向王廷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