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8月9日,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把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推进,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保山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赵德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市级领导杨军、李永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市级领导王嘉玲、朱宏春、李绍才、李汶娟、王文生、吴邦胜、周晓铭等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他委员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赵德光指出,要学深学实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保山,是推动保山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务必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是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定海神针。
赵德光要求,要把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盯紧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把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推向纵深。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深入推进严格执法,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赵德光强调,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争取首批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此,要把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必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保山落地落实。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正确方向,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分工协作,把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新起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责任分工明确、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保障,着力抓好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全面依法治市相关文件。(黄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