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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迎“大考”

时间:2019-08-14

云南网讯(记者郭丽通讯员何应萍)“就竹塘乡发生党员干部目无党纪国法,侵吞扶贫专项资金,并挪用集体资金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的问题,请您谈谈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如何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首先是通过约谈、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其次是要求各个岗位根据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但是,近期出现这些问题,作为乡党委书记,我应当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竹塘乡党委书记黄镇庄重回答道。如此一幕,发生在近期召开的澜沧县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上。

在会议现场,20名乡(镇)党委书记就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为确保问题点到位、尖锐深刻、有实效,县纪委监委前期成立工作组对20个乡(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整理汇总意见建议,为报告对象“量身定做”质询问题。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当“考官”,聚焦问题短板现场发问、客观点评,报告人认真作答、认领问题、表态发言,最后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环环相扣,让党委书记从中也感受到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的压力。

“整改落实到位是开展现场质询工作的最终目的,我们根据各乡(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以及当场评议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乡(镇)党委,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表示。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县纪委监委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长期保持。为达到整改效果,县纪委监委将开展问题整改再监督、再落实,对部分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有意隐瞒问题、报告失真失实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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