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谢性勋
云南网讯 杨先生在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二手车,开了半年接到法官电话通知,说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被别人起诉到法院。原来,交通事故发生在杨先生买车前,他把购车手续交给法官后,以为万事大吉了。没想到,3年后杨先生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理由是车祸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向昆明中院申请再审。
前人肇事 后人买单?
2014年3月,杨先生在位于车家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5万多元买到一辆二手车,同年4月2日过户。
“有人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半年后,杨先生接到盘龙法院法官电话。法官告诉杨先生,交通事故发生在2013年12月20日,在东部客运站附近与一辆电动车相撞。
杨先生告诉记者,接到电话的第二天,他拿着购车协议找到审判法官说明情况,还把购车协议交给了法官。
杨先生说,他从原告张大妈的起诉状上看到:发生事故时该车的驾驶人是马某,交警认定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确定肇事时车主为该车原车主杨某。
杨先生说:“我当年把购车手续交给法官后,就没有再过问了,也没有收到过法院任何传票,以为这件事跟自己没关系了。”
账户冻结 才知败诉
今年5月,杨先生到银行取款,发现自己两张银行卡被盘龙法院冻结。到法院查询后,才知道与当年的交通事故有关。
杨先生说,盘龙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他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大妈27万元,当年的驾驶员马某赔偿24万余元,杨先生赔偿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昆明中院二审判决为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马某赔偿38万余元,杨先生赔偿4万余元。二审期间,杨先生还是缺席。
判决生效后,受害人张大妈向盘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盘龙法院冻结了杨先生的银行账户,他才知道自己有官司,还败诉了。
已向中院申请再审
“这起官司跟我毫无关系嘛,况且我当年已经把购车手续交给审理法官了,法院也没有发传票给我通知开庭,只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公告,谁整天盯着报纸的公告看嘛?”杨先生说,目前他已向昆明中院申请再审,昆明中院已收到他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