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5万人
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红河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各项规定,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全州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7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44.47万人,就业形势始终保持总体稳定向好。
特别是2014年以来,通过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357人,拨付补贴资金450万元;兑现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663.9万元,惠及毕业生6639人;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通过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全州建立就业扶贫基地、车间161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4858人,其中,贫困户劳动力3065人;在金融扶持方面,2009年以来,全州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亿元,扶持9.56万人创业,带动吸纳就业31.46万人,居全省第四位。
在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不断健全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同时,我州还立足州情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其中,元阳县的“一金三保”劳务输出模式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今年6月“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上荣获全国“优秀项目奖”。(记者车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