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市1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挂牌成立
近日,文山市监委向1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文山市监察体制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现了全市监察工作全覆盖,切实打通监察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此前,为明确市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监察权限,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该市结合实际制定《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实施意见》,向1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对监察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监察对象、主要职责、监察权限、管理监督及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并完成了人选考察、任免等工作,对17名乡镇(街道)监察室主任、5名监察室副主任、9名监察室监察员进行任命。
在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同时,积极建立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制度,稳步推进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人选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将监察联络员培训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监察联络员开展日常监督的要求和方法、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风险点及各类基层公职人员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监察联络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察联络员监察监督“探头”和基层基础“触角”作用。
下一步,该市将探索规范对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完成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委谈话室配备工作,确保办案安全有保障。(周达云 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