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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只为当药引 一男子非法购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时间:2017-09-21

 
被查获的蜂猴

云南网讯(记者 杨春萍)云南普法,举案释法。今天的《以案释法》我们来关注野生动物保护。蜂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去捕捉伤害饲养。可是日前景洪市一名男子却从境外购买蜂猴,目的是当药引。

非法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只为当药引

日前,景洪市边防官兵在一辆轿车上查获两只被厚厚的冰包裹着、蜷缩成一团的蜂猴,一看就知道被冷冻了不短的时间。随即他们将蜂猴和驾驶员周某移交给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嫌疑人周某

民警询问周某买蜂猴的目的,周某表示,他花了三百元向缅甸人买了一只蜂猴,老板又送了他一只小的,他知道蜂猴是国家保护动物,但不知道是几级的,买蜂猴的目的就是朋友想用蜂猴当药引。

9月5日,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中心鉴定,周某非法收购、运输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标准为7500元人民币。景洪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对嫌疑人周某进行逮捕。

 
被查获的竹鼠

传闻竹鼠的血可治疗哮喘 男子在客运站卖竹鼠

竹鼠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平时吃竹子、芒草等为食物,在民间流传竹鼠的血可以治疗哮喘的说法,于是有的人就打起了竹鼠的主意。

日前,在文山市薄竹镇,一名穿着竖条衬衣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大编织袋,当民警上前询问时,男子不情愿的将编织袋交出。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到派出所调查,男子从编织袋里拿出一个笼子,笼子里装着三只竹鼠。

该男子表示自己姓杨,竹鼠是一病友委托他买的,据说是用竹鼠血治哮喘。杨某在薄竹街上发现有人卖竹鼠后,便以130元一只的价格买了三只。带到文山城北客运站后,杨某联系病友准备以150元一只进行售卖,不想病友嫌价格贵,并没有购买。杨某为了减少损失,只好在车站进行售卖。

据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梁云洪介绍,经技术鉴定,这3只野生动物叫银星竹鼠,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杨某未办理相关手续出售野生动物,已经构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派出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杨某作出没收非法出售3只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理,此案正在办理中。

为了及时拯救被查获的竹鼠,鉴定结束后,派出所立即将没收的3只银星竹鼠放归了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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