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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美容成“毁容” 昆明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乱象

时间:2017-09-23

记者 楚田

云南网讯 昨日,云南省暨昆明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西寺塔广场举行,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多部门积极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将为期1年,由6部门联合行动,对非法医疗美容多发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方位的监管查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案例

母女美容变“毁容”

前不久,王女士通过网站美容广告找到了某写字楼内的一家美容院,她女儿接受了隆胸服务,王女士则注射了除皱针,接着又注射了玻尿酸。之后,王女士很长时间都没有消肿,女儿的胸部则有大量结块。花了这么多钱,美容不成,反而成“毁容”,母女俩都后悔不已,王女士去找商家理论几次后,就再也找不到对方了。

规定

做医疗美容要告知风险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提示消费者,医疗美容一定要去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例如割双眼皮、隆鼻、隆胸、吸脂减肥、注射肉毒素或玻尿酸、激光治疗等。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者保健型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机构、人员、诊疗项目、技术及材料的准入都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同时,执业医师实施医疗美容操作前,必须向消费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消费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

提醒

别到“地下美容机构”

如果想做医疗美容,消费者要擦亮双眼,看这家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核准登记有“医疗美容科”,操作医生是否具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同时,一定要签署协议,索取印有该医疗机构公章的发票。消费者切勿轻信或为了省钱而选择“地下美容机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举报

可打电话或在线投诉

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投诉电话:0871-64154918(工作时间)0871-64124389(非工作时间)

昆明卫生计生监督网(www.kmwsjsjd.org.cn)公众服务栏在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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