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砚山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
今年3月31日和4月14日砚山县县城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并呈上升趋势。针对县城空气质量出现的问题,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组织有力,应对措施实用有效。针对砚山县年内出现的轻度污染天气,及时组织县属部门,对县城部分施工工地抑风扬尘防治和道路扬尘管控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印发了《砚山县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成立砚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加强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的管理,建立县城空气质量微信工作群,将每天的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向县委、政府及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为领导决策和部门落实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县城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采取加强对县城建成区施工工地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环境执法监管,增加洒水频次、机械化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等措施,减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
对城区主干道进行车辆管控。采取车辆分流、大型载货汽车和黄标车禁行的方式,减少汽车尾气和通行造成的空气污染。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在天然气可覆盖地区,不再审批涉及燃煤锅炉项目,年内淘汰县城区内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今年,还引进北京松果科技有限公司在县城区投入放共享电单车840辆,积极倡导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减轻县城空气质量管控压力。
截至目前,砚山县未发生轻度污染天气事件。1月1日至7月24日砚山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其中空气质量优为145天,良为53天,轻度污染为2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