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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强化非党员村组干部监察

时间:2019-08-21

原标题:永德县强化非党员村组干部监察

“各位乡亲,我冒领了蒋新军家的低保金,违反了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在此提出辞去组长职务。”2018年12月25日,在永德县德党镇大坝村大深沟下组村民小组会议上,永德县监察委通报了李文强冒领群众低保金的调查情况,责令李文强辞去组长职务,被冒领的15383元低保金全部清退。

3年多、59次、冒领低保金15383元、责令辞职!这起村民小组长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当地群众拍手叫好。终于领到曾被冒领的低保金,蒋新军一家也十分感激。

李文强经受不住利益诱惑,向困难群众低保金伸出了“黑手”,使困难群众茫然无助,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属于典型的群众身边微腐败,必须从严、从速处理。该案成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非党员干部违纪处置的第一案。

无独有偶,德党镇德顺社区德党一组组长杨希荣在2008年至2019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上交德党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部分集体资金存入其个人账户,作个人资金混存管理使用,并长期占用集体资金9万余元。2019年5月,永德县监察委向德党镇德顺社区提出监察建议,建议罢免杨希荣德顺社区德党一组组长职务。

基层非党员村组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一直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管的“盲区”,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无疑填补了这片空白,有效遏制了基层蚕食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监察体制改革后,凡是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成为监察对象,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永德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今年7月,该县监委向全县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依法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置,真正实现对全县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同时,在村(社区)聘任118名监察联络员,实现全县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制度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村一级延伸,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村官虽小,权力却不小,一些非党员村干部在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利用制度漏洞钻空子、谋私利,损害群众利益。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以监察监督全覆盖来补漏洞、强约束、树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永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我们成了被监察对象,就像是戴上了‘紧箍’,”谈到监察监督全覆盖后带来的变化,村干部纷纷表示,“但严管就是厚爱,通过监督,能够及时发现我们身上存在的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促使我们更加履职尽责、依法用权。”(通讯员李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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