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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当租来的厂房面临拆迁问题 补偿金到底该给谁?

时间:2017-09-28

工厂已处于停工状态

云南网讯 (记者 赵玮)租来的厂房要拆迁,这笔拆迁补偿金是给房东还是给真正经营者?9月27日播出的《以案释法》就讲述了发生在昆明的一起房东与租户间的拆迁款纠纷问题。

为了一笔拆迁款房东、租户起纠纷

刘先生在昆明中坝路附近租了一处厂房做包装生意,最近,他和房东之间产生了经济纠纷,房东不但把工厂的电断了,还请了工人把包装厂里的机器给拆了。房东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刘先生欠了房租。“开始欠了30多万,现在给他(房东)打了10万,还差20多万没还,现在他强行在拆机器。”刘先生说。

被搬出厂房的空调机箱

刘先生表示,他之所以没给房东付房租和水电费,是因为今年工厂所在的片区要拆迁,他看到补偿条款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因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拆迁办会补偿一笔停产停业补偿费。刘先生认为,厂房虽然是房东租地建盖的,但是他才是真正经营工厂的人,刘先生认为房东应该把这笔款补偿给他。

可是房东张先生却不这么认为。房东张先生说,刘先生的租房合同早在去年9月就到期了,可是刘先生一直没有搬走,房租也没交清。对这个说法,刘先生也认可,他们之前和房东签了为期十年的租房合同,去年9月房租到期以后,他们提出和房东续租,但是听说要拆迁,双方一直没签合同,刘先生的工厂也没有搬走。

刘先生也曾找过拆迁办,但是拆迁办表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他只能和房东协商。刘先生觉得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最近才补交了10万块钱的房租,房东叫人拆除工厂设备,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目前近百万元的订单也无法及时生产赶工,这些损失又该找谁赔偿呢?

生产工作停滞

律师解读:租赁关系是否达成关系到拆迁补偿费用的去向

云南格元律师事务所的韩加乾律师说,刘先生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应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刘先生租下的厂房在去年9月就到期了,如果双方没有再续签租赁合同,就意味着,他们没有达成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之下拆迁相关的补偿费用是不应该支付给承租人的。但是租赁关系的达成,并不是只看有没有租赁合同,如果刘先生已经向房东支付了租赁费用,那么就意味着,双方仍然达成了租赁关系。”

韩加乾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该把属于实际承租使用人的这部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承租人。

实际情况是,刘先生拖欠了房东房租,如果刘先生把房租付清了,他就成为了实际承租使用人,那么房东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给刘先生一部分拆迁补偿费用。但是如果刘先生拒不支付房租,双方的租赁关系就没有达成,房东也不用支付拆迁补偿费用。

“主张一种权力,你首先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实际承租人实际使用了房屋才可能存在拆迁补偿,他要主张获得拆迁补偿,应该把欠房东的相关款项结清楚。”韩加乾说。另外,刘先生拖欠了房东房租后,房东强行拆走了刘先生的机器,这实际是一种侵仅行为。

律师建议,租户和房东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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