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柏立诚
云南网讯 今年24岁的杨女士,一直想考一个特岗教师资格证,可她还没有完全做好考试的准备,从朋友那里获悉,昆明有一家培训机构,专门针对学员考前培训的。
去年6月,杨女士在东风西路找到了这家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只要6880元,并承诺“不过退费”。杨女士没有犹豫,觉得这个培训机构靠谱,于是现场就报名缴费。
培训机构和杨女士现场签订了一份协议,培训机构承诺:保证学员杨女士笔试通过、面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只要有一项没有过,就退费5500元。
交钱后,杨女士就专心培训,在笔试考试的时候,她顺利通过。最后面试的时候,杨女士没能进入到体检人员名单,也就是说面试这关挂了。
既然培训机构当初打包票包过笔试和面试,杨女士却倒在面试这关,她便找培训机构要求退费5500元。
可培训机构找各种理由迟迟不肯退钱,最后干脆懒得理杨女士,只要一见着是她的电话,就给挂断。无奈之下,杨女士将培训机构告到五华法院,要求培训机构退还5500元培训费。
法院按照规定向培训机构发传票,可培训机构没有出庭应诉作任何答辩,法院按规定缺席审理。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培训机构与杨女士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协议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于是,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培训机构退还杨女士5500元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