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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起市民可提今年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

时间:2017-10-13

记者 陈辉

云南网讯 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从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除铁路分中心所辖单位职工外,市民均可采取线上自助办理提取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的均可办理提取。

提取金额方面,2017年度仍执行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方可申请提取)。当年提取额度不累计入下一年度计算。

实用贴

缴存职工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昆明公积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行注册并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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