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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邓建华 熊强 赵玮)11月16日上午9点3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人员张林苍涉嫌脱逃罪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开庭不到半小时,法院宣布休庭退回补充侦查再行开庭。
案件开庭不到半小时休庭
16日中午,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获悉,张林苍越狱案今日开审,庭审正常进行,法庭调查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之后由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诉。张林苍在陈诉过程中向法庭陈诉他在脱逃过程中自己“还杀了一人”,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重新补充侦查再行开庭。
“对于张林苍的这一说法无法判断。”张林苍的辩护律师说,张林苍今天出庭时人比较平静,但当他说了自己还杀了一个人后,所有人都震惊了。出现了这一新情况,庭审持续时间不到半个小时休庭,“张林苍的家属今天也到了开庭现场,听闻他的这一说法后,大家都目瞪口呆”。
当日中午,张林苍的父亲告诉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不知道其当庭所说的说法是真还是假,“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毕竟养了一场儿子,只想看看他就可以了。”
出逃期间杀人如属实将数罪并罚
据辩护律师介绍,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于今年5月17日接受张林苍亲属的委托为其辩护两个案件——张林苍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涉嫌脱逃罪,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指派耿国平、彭泽两位副主任担任张林苍的辩护人。
据了解,张林苍因运输毒品罪于2016年10月25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显示,查获的毒品是净重1280克的甲基苯丙胺。警方将鉴定结果告知张林苍后,张林苍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字后拒绝捺印,但未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其中,张林苍的尿样检测结果呈甲基苯丙胺阳性。
“在接受张林苍的辩护后,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见了他。”彭律师说,针对其运输毒品罪的案件,他们对原审法院认定的罪名、张林苍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量刑上有不同辩护意见,于今年的9月8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后被驳回。之后又于9月11日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还未收到省高院的回复。
而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针对在今日的庭审中,张林苍称自己“还杀了一个人”的情况,律师认为可能会涉嫌新的犯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实施新的犯罪的,要对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和原来的犯罪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按照张林苍本人所说,在出逃期间杀害了一个人属实,那么要看他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不同的行为给他的罪名认定将会不一样。但根据我过刑法规定,不管是“故意杀人罪”和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罪”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
“假如张林苍陈述事实经过调查后属实,后面所犯的两个新罪,人民法院将数罪并罚。”
彭律师表示,该案法院现已退回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会在两个月后重新移送法院择日开庭审理。作为其辩护律师,不管情况如何变化,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是辩护律师的法定职责,他们将会根据证据材料所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继续为张林苍辩护。
案件回顾:
2017年1月18日,张林苍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今年5月2日8时20分,趁监狱看守不备,张林苍擅离劳动现场,在一辆货车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他强行驾驶该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越狱。
5月3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缉拿张林苍。
5月10日9时10分,脱逃8天的张林苍被上千警力围困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随后被武警开枪击伤后抓获。此地,距监区约60公里,距他家马龙县马过河镇角家村约3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