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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向执行案件中71名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 单笔最高10万元

时间:2017-11-17

发放大会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 实习生 夏方海)11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举行了2017年度第二次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大会,对28个案件中的71名特困人员发放了80.2万元的司法补助。其中单笔救助金最高达到10万元,是近年来救助金发放额度较高的一次。

“心里很高兴啊!”第一个领到救济金的徐先生激动地告诉云南网(微信公众号:yunnancn),这次发放的救助金对他家来说是很大的帮助,不仅可以偿清拖欠已久的医疗费,还能余留一些补贴家庭所需。据徐先生介绍,3年前,他在自己工作时,看到几个小青年围着一辆出租车,司机喊着抢劫,徐先生没有犹豫就冲了上去,混乱中徐先生身中一刀倒在了血泊中。

2015年底,法院判决赔偿徐先生2万元,可是过了三个月赔偿金还是没到位,徐先生这才知道,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必须要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了强制执行一年后,徐先生终于拿到了这笔救助金。“我妈今年74岁了,家里还有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徐先生说,他的妻子处于待业状态,出事前家里唯一经济来源就是依靠他那自己2000出头的工资。这次事故让这个原本经济条件就不好的家庭雪上加霜。徐先生表示,自己的医疗费直到现在都还欠着,领到救助款之后自己要去把医药费偿清。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这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大多数是成家立业的青年人,他们既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又是一个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伤亡事件给其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不仅可以解决这些家庭的燃眉之急,也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下一步,昆明中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指导思想,集中合力攻坚,积极探索符合新形势下的执行机制和方式,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确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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