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明
云南网讯 16日,昆明中院举行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大会,对28案71名特困人员实行80.2万元的司法救助。这是继今年3月24日集中发放后的第二次集中发放特困救助金。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市“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
此次救助范围广,不仅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还有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案件时间跨度长,最早的一起是2010年审理的刑附民执行案件,至今已长达8年之久;此次救助金额为80.2万元,属近年来较高的一次,其中单笔救助达10万元,最低的不少于2万元。
按照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时间表,2017年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任务重,时间紧。昆明中院执行局通过构建团队运作模式提升执行质效,集中开展“迅雷行动”攻坚克难,引入公证参与执行搭建综合服务执行平台,推广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创新执行机制,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